看懂股票集合競價,股票集合競價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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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我國從2006年7月1日起,深滬證券交易所開始實施開放式的集合競價,即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的參考價格。
由于股市的開盤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因此,集合競價便是在當天開盤之前,投資者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出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個價格便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這個過程也便是集合競價。到9:25分以后,投資者一般就可以看到各只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關于集合競價所產生的開盤價,以及股票當日的最低價、最高價、收盤價等指標和因素,我們看下圖所示:
由圖2.1可知,集合競價的結果,與多方和空方力量的博弈有著很大的關系,而且集合競價是按照最大成交量的價格成交的。對于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于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當然如果按漲停價買或按跌停價賣則保證優先成交。所以,散戶如果希望在集合競價時優先買到股票,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目的是獲得優先成交權。

圖2.1 集合競價示意圖
舉例來說,在9:00~9:25之間,買方1的委托價是5.04元,委托量為100手,委托時間為9:02;買方2的委托價4.99元,委托量為500手,委托時間為9:10;買方3的委托價4.99元,委托量為800手,委托時間為9:24;賣方1的委托價4.96元,委托量為500手,委托時間為9:05;賣方2的委托價4.99元,委托量為200手,委托時間為9:13;賣方3的委托價4.99元,委托量為900手,委托時間為9:22。
在集合競價的申報規定方面,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交所包括9:15至9:25和14:57至15:00兩個時間段),證券交易所的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的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在集合競價的撤單規定方面,滬深兩市采取不同的規則。比如,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在9:15~9:20期間的五分鐘,滬市交易主機可以接收買賣申報,也可以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在9:20~9:25的集合競價階段,滬市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相對來說,在9:20~9:25與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關于競價范圍,滬深兩市也有其各自的規定。比如,在滬市,對于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這些規定:(1)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日收盤價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日收盤價格的50%;(2)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于前日收盤價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日收盤價格的70%;(3)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在深市,則規定:(1)有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集合競價期間,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限制范圍一致;(2)無漲跌幅限制的證券的交易按照這些方 法確定有效競價范圍: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日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日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總之,集合競價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股價當日的起始價格,投資者在分析當日的股價走勢時,通常是無法回避集合競價的;再者,集合競價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了市場上多空雙方的力量博弈狀況,對投資者預測當日股市行情會起到重要的作用。